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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以下除淡海及高雄二處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由本署新市鎮建設組擔任窗口主辦外,其餘特定區計畫於提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之都市計畫相關業務,包括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新訂、擴大、檢討變更案之規劃草案、公告公開展覽、說明會及彙整公民團體陳情意見,以及受理各級政府機關或私人、團體申請個案變更都市計畫案之認定審核等作業,由本分署擔任窗口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