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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訊業務項目

一、國土規劃資料庫

(一)國土規劃資料庫系統緣起

  為推動我國國土資訊系統,行政院於民國79年責成內政部成立「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自87至92年「國土資訊系統基礎環境建置計畫」及93年起實施「國土資訊系統計畫(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作業)」,完成九大空間資料之基礎建設成果。

  續為提升推動層級,行政院於95年調整國土資訊系統組織架構,由原行政院經建會擔任召集單位,此時期「區域與都市計畫資料庫工作分組」改為「國土規劃資料庫分組」,由原營建署市鄉規劃局(城鄉發展分署)召集,任務為建置完整國土規劃資料庫,有效整合國內土地資源空間資訊,以健全土地合理規劃、保育與發展。

(二)國土規劃資料庫系統架構(現況)

  於國土資訊系統架構下之資料庫及系統,包括:國土規劃入口網、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含行動版)、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全國都市計畫時空雲、都市計畫圖資上傳等平台,自民國102年度起陸續開發並完成上線使用,接續並透過相關平台開發衍伸系統,如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核發系統及使用分區資料加值應用服務等。系統服務依據應用面及法令規定劃分使用族群,包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國家公園、國土管理、限制發展地區、開發利用等領域之民眾、學術單位、公務部門,各依權限使用。國土資訊系統下之系統架構如下圖。

圖1現行國土資訊系統下之系統架構
圖1現行國土資訊系統下之系統架構

(三)國土規劃資料庫系統架構(未來)

  依國土計畫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為擬訂國土計畫,主管機關應蒐集、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礎資訊與環境敏感地區𥭴相關資料,各有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在國土資訊系統國土規劃資料庫分組工作階段,國土規劃相關圖資之整合蒐集已具備一定基礎及成果,應以現有國土規劃資料庫為基礎,調整圖資項目為國土計畫所需圖資,並配合國土計畫進程研議國土計畫規劃、審議及管理等需求,逐步建置該系統功能。

  110年度以國土計畫相關法規、作業手冊所需圖資,進行國土規劃資料庫之圖資項目需求盤點,依照《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及《直辖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手冊》所列應參考圖資項目,調查國土計畫所需189項圖資內容,接續由城鄉分署另案辦理圖資建置作業。未來即收納國土計畫所需圖資內容為基礎,提供各項圖資服務

  依據110年彙整歸納國土計畫體系之系統需求包括:國土規劃入口網(擴充)、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書圖上傳平台、國土功能分區圖比對圖台、國土功能分區圖查詢系統、縣市國土功能分區證明核發系統、國土規劃圖資查詢及流通供應平台、原住民族聚落建物設施調查系統等系統,其系統架構如下圖所示。

圖2國土計畫體系之系統架構(未來)
圖2國土計畫體系之系統架構(未來)

二、國土利用監測整合作業

  為有效防止土地利用不當違法開發,達到國土永續發展經營目標,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營建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及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持續多年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協助辦理業務執掌範圍土地利用監測工作,以客觀及有效的落實土地資源管理。

  因應109年1月1日施行之「土地利用監測辦法」,更加確立土地利用監測之必要性,而國土利用監測已儼然成為協助土地管理的重要工具。透過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建立資料介接的功能模組及流程規範,讓原本分散各機關的有限資源能量集中投入並最大化土地監測之成效。

  本案以衛星遙測為監測工具,常態性的監測全國土地利用之變遷,並結合長時間的時序資料,辦理變遷加值應用,全面性的針對全國土地、河川區域及山坡地等開發利用進行監測與應用,以輔助相關業務單位的行政成效。執行內容及成果如下:

(一)以高解析衛星影像辦理臺澎金馬地區國土利用監測作業

(二)辦理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含行動智慧裝置加值應用APP軟體)功能維護、更新及擴充

(三)辦理緊急應變及相關業務需求之影像新購置、處理及成果分析

(四)辦理監測加值應用

(五)辦理土地利用監測義工推廣工作

(六)辦理專業技術諮詢工作

(七)辦理系統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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