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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處理

本分署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程序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人民陳情案件處理程序

陳情書或意見書以口頭、Email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分署
收件、登記掛號並列管
送業務課研處擬覆
不可 呈判
發文或Email回覆陳情人

全部流程自收文至發文以不超過七日為原則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為民服務注意事項
本分署為加強為民服務工作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各單位辦理為民服務工作以簡化程序、改進法規、縮短作業時限、簡化書表 有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及樹立正確服務觀念為主要內容。 處理人民申請案件應本科學管理方法,運用資訊及自動化設備,提供民眾便捷服務。 為民服務項目、查詢電話如下列:
提供限制發展區地區、條件發展地區(變更一通),以及環境敏感地區第一、二級(全國)查詢案件等相關訊息
  • 02-2772-1350#500、#517
提供都市計畫新訂、重製、通盤檢討等相關資訊
  • 02-2771-9817或02-2772-1350轉336,333
提供都市計畫地形測量相關資訊
  • 02-2781-0847或02-2772-1350轉334,335
行政革新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4-46號

相關檔案
  • 90年下半年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檢查項目及評分表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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