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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有關本分署113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公告1案 (2024-03-11 16:10:20)
一、目的:本分署為協助在學學生瞭解政府部門國土規劃、都市計畫、區域計畫、空間資訊等規劃實務,使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特訂定暑期實施計畫。 二、對象:大專以上院校都市計畫相關系所學生。 三、作業流程: (一)公告:每年3月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並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 (二)申請時間: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 (三)提供總名額以12人為原則,本分署得視當年度業務單位提供情形酌予增減(註:本年度本分署可提供9個實習名額)。 (四)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 四、薪資與保險: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之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五、檢附「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113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 聯絡方式:02-2772-1350轉304 人事室 鄭小姐
2.「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新北市五股區及八里區公立動物之家相關設施使用)案」計畫書圖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2024-03-07 17:03:23)
本案公開展覽日期自113年3月23日起至113年4月21日止,分別於新北市政府、新北市五股區公所及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分別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五股區公所7樓會議室及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2時整假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行政大樓2樓災害應變中心舉辦說明會。
3.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製作「假投資詐騙實例說明」識詐宣導影片1部 (2024-03-07 15:29:03)
《假投資群組詐騙手法》 1、盜用名人照片 投放誘人廣告吸引加 LINE。 2、引導加入投資 LINE 群組,群組成員多為詐騙集團暗樁 。 3、、透過假投資 APP 或網站操作,起初給予小額獲利,誘使投入更多金錢。 4、當被害人要求提領獲利時,再以各種理由拖延出金,甚至踢出群組、關閉網站 假投資詐騙宣導影片:https://reurl.cc/2zjbNO
4.有關本分署113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公告1案 (2013-10-29 11:16:02)
一、目的:本分署為協助在學學生瞭解政府部門國土規劃、都市計畫、區域計畫、空間資訊等規劃實務,使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特訂定暑期實施計畫。 二、對象:大專以上院校都市計畫相關系所學生。 三、作業流程: (一)公告:每年3月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並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 (二)申請時間: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 (三)提供總名額以12人為原則,本分署得視當年度業務單位提供情形酌予增減(註:本年度本分署可提供9個實習名額)。 (四)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 四、薪資與保險: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之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五、檢附「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113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 聯絡方式:02-2772-1350轉304 人事室 鄭小姐
5.有關本分署113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公告1案 (2013-10-24 13:22:37)
一、目的:本分署為協助在學學生瞭解政府部門國土規劃、都市計畫、區域計畫、空間資訊等規劃實務,使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特訂定暑期實施計畫。 二、對象:大專以上院校都市計畫相關系所學生。 三、作業流程: (一)公告:每年3月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並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 (二)申請時間: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 (三)提供總名額以12人為原則,本分署得視當年度業務單位提供情形酌予增減(註:本年度本分署可提供9個實習名額)。 (四)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 四、薪資與保險: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之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五、檢附「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113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 聯絡方式:02-2772-1350轉304 人事室 鄭小姐
6.有關本分署113年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公告1案 (2013-10-21 17:21:57)
一、目的:本分署為協助在學學生瞭解政府部門國土規劃、都市計畫、區域計畫、空間資訊等規劃實務,使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特訂定暑期實施計畫。 二、對象:大專以上院校都市計畫相關系所學生。 三、作業流程: (一)公告:每年3月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相關訊息,並行文通知相關學校系所。 (二)申請時間:由學校系所於每年4月中旬前向本分署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本分署統一於5月中旬回復。 (三)提供總名額以12人為原則,本分署得視當年度業務單位提供情形酌予增減(註:本年度本分署可提供9個實習名額)。 (四)實習期間:配合各校安排之時間,原則以每年6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止。 四、薪資與保險:本分署係以不支付薪資及不投保(勞健保)之方式受理學校暑期實習生實習,如有保險需求請校方或實習生自行辦理。 五、檢附「本分署受理各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實施計畫」及113年暑期實習業務內容分配表各1份。 聯絡方式:02-2772-1350轉304 人事室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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