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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灣個案變更辦理進程

發佈單位:城市規劃科
發佈日期:2022-11-07

公告「變更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灣域遊憩區、公園用地為旅遊服務設施用地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條文內容修訂)」案辦理公開展覽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110年5月25日起至110年6月23日止。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林邊鄉公所、屏東縣東港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
三、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0年6月16日(三)上午10時整於屏東縣林邊鄉公所2樓活動中心、6月16日(三)下午2時整於屏東縣東港鎮公所3樓禮堂舉辦說明會。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屏東縣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屏東縣政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公告文檔案類型:pdf
附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檔案類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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